主 旨: 為提升大專校院教師報名「本部第11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」之意願,並預留較長時間以利候選人充實備選資料,爰延長報名期限至113年1月15日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本部112年11月28日臺教資(一)字第1122704775號函諒達。
二、 旨揭實施計畫原訂於113年1月5日(星期五)截止收件,惟考量申請期間與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期間重疊,為使各校候選人有較充裕時間進行準備,並完備校內審查程序,爰延長候選人報名及繳交資料期限為113年1月15日,程序審查、初審調整為113年3月15日前完成,複審與決審維持於113年5月中旬完成,詳見本案實施計畫(修訂版)。
三、 如各校已訂定校內申請及審查相關時程,請考量是否參照本部延長報名時限調整原訂規劃,給予校內教師更充裕時間準備候選人備選資料。